离婚后一方拒不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携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迁出户口。
通过户政部门协调
可以尝试与户政部门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够由他们出面进行协调,促进户口迁移手续的顺利进行。户政部门的协调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和户政部门协调均无果,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的相关条款,以离婚后未履行户口迁移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强制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先尝试协商和户政部门协调,如果均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