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三个小孩的抚养权判决,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大利益得到保障。年龄因素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存在特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可由父方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等因素,以决定孩子随哪一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协议优先:
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且该协议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予以准许。
特殊情况:
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丧失生育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会在判决时予以优先考虑。
建议
协商解决:父母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和冲突。
收集证据: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孩子的意愿等,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陈述自己的立场。
法律咨询: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通过以上原则和建议,法院会尽力确保离婚后的孩子能够在一个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