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承诺
1.拉载乘客做到上有“迎”声,问有“答”声,下有“送”声。
2.营运中主动做到按规定着装,保持车身内外干净卫生,坐垫套清洁无污损。
3.合理选择行驶路线,严禁拒载、强行并客、甩客、下车揽客、议价、绕路、使用对讲机等违规行为发生。
4.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严禁抽烟、吃东西、车窗抛物等行为。
5.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鸣笛扰民,不越线行驶,不闯信号灯,不超速,不抢道。
6.遇外地游客,主动宣传大连,对各文旅景区向外地游客进行简要介绍,让外地游客对大连有初步的了解,形成正面的“大连印象”。
7.车到目的地时,线下打车要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款,主动出示票据,严禁与乘客议价或超收费。
8.场站内营运时主动帮乘客提拿行李,拉载短途乘客严禁因嫌近而向乘客抱怨。
9.对老、幼、弱、病、残、孕、伤者应热情帮助照顾,对行动不便的应上前搀扶上下车。
监督举报电话:0411-83638119
(大连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