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会被扣除不同的分数。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章行为及其扣分情况:
闯红灯:
记6分,罚款200元。
酒驾:
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
记3分,罚款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款50元。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记3分,罚款100元。
行驶途中抽烟:
记1分,罚款100元。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顶额处罚。
超速驾驶:
记6分。
压黄线:
记3分。
实线变道:
记3分,罚款100元。
逆行:
记1分,罚款100元。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记1分,罚款100元。
高速停车:
记6分,罚款200元。
高速掉头逆行:
记12分,顶额处罚。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12分。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记1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记1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记6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记6分。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记6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记6分。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记6分。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记6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记12分。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记12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记3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记3分。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记3分。
31.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记3分。
32.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记3分。
33.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记3分。
34.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
35.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记3分。
36.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记3分。
37.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记3分。
3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